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朔州市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奖励办法
发布时间:2021.07.27    新闻来源:朔州政法   浏览次数:

近日,朔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朔州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》(下称《行动方案》),鼓励企业发明创造,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,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,加快推进科技创新,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《行动方案》规定,要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创造活动,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、高价值发明专利、PCT国际发明专利分别资助1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;对获得山西省专利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的奖励。

《行动方案》规定,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,对新被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(农产品地理标志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、地理标志商标),每件给予注册人10万元奖励,对新被核准的旅游景区(包括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)集体商标,每件给予注册人5万元奖励。

《行动方案》规定,要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,对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、优势企业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奖励,对新列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,给予5万元奖励。引导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,对通过“贯标”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,按照“不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”原则进行奖励,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高等学校、科研组织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,可参照企业标准进行奖励。强化“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”的实施引导,对获得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。开展版权示范园区(基地)创建工作,对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、示范园区(基地)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奖励,对省级版权示范单位、示范园区(基地)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

《行动方案》规定,要推广专利产业化运用,企业购买获得省级以上发明专利奖的发明专利,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本省实施转化的,按发明专利技术交易额的50%给予补助,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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